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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欧体育短期投资的会计处理doc短期投资是企业持有的能够随时变现并且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一年的投资,它按照投资性质可以分为短期债券投资、短期股票投资中欧体育、其他短期投资等。短期投资收益的涉税问题会计上对短期投资持有期间所获得的现金股利或利息,除特殊情况外,在实际收到时应作为初始投资成本的收回,冲减短期投资的账面价值,不确认投资收益;而税法要求除特殊情况外,均应确认为投资收益,并入应纳税所得额(特殊情况是指,短期投资取得时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或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对于短期股票投资,税收上必须严格区分持有收益与处置收益,因为二者在所得税上的处理截然不同。处置收益是所得税税前所得,不需要还原,也不需要比较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各自的适用税率,直接并入投资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持有收益是所得税税后所得,并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应按照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进行还原,且需比较投资企业和被投资企业各自的适用税率。如果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低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还应作为免于补税的投资收益进行处理;如果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高于被投资企业的适用税率,其已缴纳的所得税额还应作为应补税的境内投资收益的抵免税额进行处理。短期投资收益的税务处理例如,某企业 2002 年1月从银行买入按年付息的 A企业债券 100000 元,2月收到 2001 年债券利息 5000 元, 3 月将 A 企业债券以 107000 元卖出; 2002 年4 月以银行存款 164250 元从证券市场购入的股票B作为短期投资, 2002 年5月B公司宣告并分派现金股利 4250 元, 2002 年6月以 170000 元卖出(B 企业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 15 %)。则该企业应作如下会计处理: 2002 年1月,购买短期债券时: 借:短期投资———债券 A95000 应收利息 5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 对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括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5000 元,应作为应收项目单独核算,不包括在债券的初始投资成本中,税法也认同会计的这种做法。 2002 年2月,收到 2001 年债券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 5000 贷:应收利息 5000 收到购买时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5000 元,只冲减已记录的应收利息,不冲减短期债券的初始投资成本,税法也认同会计的这种做法中欧体育。 2002 年3月,处置短期债券时: 借:银行存款 107000 贷:短期投资———债券 A95000 投资收益———短期投资处置收益 12000 由于没有取得持有收益,会计制度和税法确认的处置收益是一致的。换句话说,如果存在短期投资持有收益,必然会导致以后处置时,会计制度和税法确认的处置收益不一致中欧体育。 2002 年3月,购买短期股票时: 借:短期投资———股票 B164250 贷:银行存款 164250 2002 年4月,收到宣告分派的股利时: 借:银行存款 4250 贷:短期投资———股票 B4250 由于宣告分派股利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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